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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发自FT中文网,原文链接: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38000

李坚明先生是台北大学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研究所的教授。多年来他一直在推动台湾碳市场的研究和实践。以下是我们最近的一次对话。

问:推动碳排放交易的一个最重要先决条件就是掌握排放源的排放数据。可否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台湾建立碳排放量数据库的过程?

李教授:台湾碳交易的政策要追溯至1998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出台,台湾召开了第一次能源会议。会中决议,将碳排放交易制度与能源税列入未来应对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政策工具。当时作为台湾综合研究院副所长,我对排放交易制度进行了探索和规划。

2005年是台湾推动排放交易制度的关键年。那一年台湾开始制定《温室气体减量法》 (简称温减法) ,将排放交易制度列为该法案的政策工具,引导台湾各部门主管机关,依据《温减法》相关规定,规划排放交易制度推动的配套措施。能源与产业部门是台湾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源,排放量合计超过80%。因此,台湾能源局与工业局于2006年启动能源密集制造业与电力行业的温室气体盘查工作,5年来,大致上已掌握主要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

在这期间,环保署也鼓励主要排放源将其排放量进行集中注册登记,由此间接掌握了主要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至此奠立了台湾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最关键的排放数据掌握能力。

问:在掌握了排放数据以后,台湾是如何让企业加入到碳减排中来呢?

李教授:工业局与能源局为鼓励制造业与电力业推动节能减排,与制造业与电力业者签署《自愿性减排协议》,并由政府出资聘请节能减碳专业辅导机构,推进节能措施与协助计算减排量,并建立专家委员会,审议减排量。通过审议的减排量,可以用来抵减未来的排放量,这是提高产业部门参与的诱因。

问:由于《温减法》尚未通过,台湾下一步会如何推广碳排放交易?

李教授:环保署担心《温减法》的悬而未决会影响产业部门的减排诱因,于2010年通过了《温室气体先期与抵换专案原则》(简称专案原则),目的是鼓励各界推动节能减排措施。凡是通过《专案原则》而取得的温室气体减排额度,可以用来抵减未来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进行交易。

基于此,环保署于2010年开始规划“温室气体减量额度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的建设,作为《温减法》完成立法前的准备,预计该交易平台将于2011年年底完成建设工作。至此,台湾碳交易制度,已接近完备阶段。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的微博地址是:http://t.sina.com.cn/carbonje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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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杰夫

黄杰夫

27篇文章 12年前更新

现任美国洲际交易所集团(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母公司)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在美国有17年跨国并购和期货市场的经验,领域包括交易所、期货公司等。曾为中国证监会撰写期货市场发展的报告。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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